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哈政規〔2020〕15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營造公平市場環境
?。ㄒ唬┓艑捠袌鰷嗜?。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并根據國家動態調整情況,及時全面公開全國統一負面清單。全面排查清理各類違規制定的負面清單,對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及時取消和減少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等領域附加條件,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等過程存在的對民營企業設置限制或排斥性條款進行專項清理。鼓勵民營、中小企業與其他類型企業按照同等標準、同等待遇參與PPP項目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營商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
?。ǘ﹥灮髽I退出機制。推進簡易注銷改革,擴大企業簡易注銷使用范圍,簡化注銷手續。積極推行稅務注銷分類處理,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納稅人一般稅務注銷實施“承諾制”容缺辦理程序,實現即時辦結。推行注銷“一網”服務,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間適時由45天壓縮為20天(自然日)。(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營商環境局、冰城海關分別負責)
(三)完善市場監管體制。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除上級明確要求和投訴舉報外,原則上所有行政檢查通過雙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同類檢查每年每戶企業不超過1次;抽查計劃和事項制定后立即公示,抽查結果在檢查結束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建立監管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實行“紅黑名單”制度,對失信行為依法進行聯合懲戒。推進“互聯網+監管”改革及平臺建設,歸集共享各類數據,在全市推行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全覆蓋和監管過程全記錄。(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環境局,市“雙隨機”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區縣市政府分別負責)
?。ㄋ模┙⒄\信履約機制。建立政府失信責任追溯和承擔機制,對不按照協議約定兌現承諾的“新官不理舊賬”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對民營企業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變更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而受到損失的,依法予以補償。統籌推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工作,對無分岐欠款,要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部清零,并嚴防新增欠款。對推動清欠工作開展不力的區縣(市)政府、市直各部門及國有企業責任人,予以嚴肅問責。著力化解大企業利用優勢地位長期拖欠中小企業款項行為,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依法納入信用黑名單。嚴格執行國家《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市紀委監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營商環境局、各拖欠單位分別負責)
二、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ㄎ澹┙档投愘M成本。嚴格落實“減稅降費”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對國家和省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做好事前告知、事中提醒。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按照相關程序,落實延期繳納稅款等稅收幫扶措施。凡無法律法規依據且未按規定批準、越權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一律取消。涉企收費項目和保證金有上下限標準的,除政策法規文件有明確規定外,必須按照下限標準執行,并按規定及時清退保證金。政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必須依據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分別負責)
?。┙档陀媚艹杀?。落實工業企業兩部制電價,指導工業企業按照生產用電特點和變壓器容量、合約最大需量、實際最大需量等,合理選擇基本電費繳納方式,并及時辦理暫停、減容,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符合準入條件的工業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并實行承諾辦理、簡化程序。加強供熱、供氣企業價格監管,防止壟斷價格銷售。制造業企業內部供電、供熱和供氣設施一律由企業自行組織設計、施工,并自行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驗收,由驗收機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相關部門不得重復驗收。(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
?。ㄆ撸┙档陀玫爻杀?。根據產業類型和生產周期,在工業用地法定最高出讓年限(50年)內,按照企業需求申請彈性確定工業用地出讓年限。對列入我省優先發展產業目錄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對已取得工業用地的企業,在建設方案報批時,可安排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包括辦公、孵化器、研究所、實驗室、職工宿舍等)相關內容,但用地面積合計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對科研、孵化器等建設需求比較大的工業項目,可在供地前通過調整規劃,在擬用地范圍內單獨規劃科研等相關用地性質,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整體出讓。對2020年以前,在國有土地上建成并已投產使用的制造業企業歷史遺留建設項目,推進其不動產權屬證書辦理工作;對涉及的各類先征后返保證金,已超過原規定保證時效且未發生對應保證事項的,原則上一律免除,其他費用在充分考慮企業發展情況的前提下依法予以減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稅務局、各區縣市政府分別負責)
三、緩解融資難融資貴
?。ò耍┥钊胪七M產融合作。建立系統化、制度化和專業化產融對接機制。通過召開銀企座談會、民營企業項目推薦會、產融對接會,實現銀企良性互動,提高產融對接效率。利用省市企業融資服務平臺、公共服務平臺等服務載體,定期發布我市企業融資需求,解決資金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建立健全企業和項目白名單制度,為企業融資提供信貸支持。加強對企業管理者和財務人員的融資輔導和政策培訓。(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分別負責)
?。ň牛┲С制髽I直接融資。建立企業上市協調機制,積極為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解決上市和掛牌過程中涉及的各類問題。對通過黑龍江證監局備案輔導驗收合格,擬在境內上市的后備企業,獎勵200萬元;對申報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并被正式受理的民營企業,獎勵100萬元;對中小企業采取股權融資形式引進私募基金、風險投資機構和戰略投資者的,按引進外地資金總額的4%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分別負責)
?。ㄊ┙档推髽I融資成本。重點加大對創新能力強、發展前景好的科創型、高成長型企業貸款補助力度,降低企業利息成本。引導銀行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鼓勵其通過調整內部績效考核等方式,將享受優惠政策產生的紅利充分反映到降低貸款利率上來。對小微企業嚴格落實相關收費減免要求。推動銀行提高信貸審批及放款等環節效率。合理提高信用貸款比重,相應降低企業擔保費、押品評估費等費用負擔。對在哈銀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考核、通報,對成績突出的金融機構及其領導班子成員給予獎勵。(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營商環境局、市財政局分別負責)
?。ㄊ唬┚徑馄髽I融資難。設立政銀企共同參與的網上運作平臺,引導各類金融機構落實無還本續貸、運用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等業務品種,合理設定貸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切實降低民營企業的資金周轉成本。充分發揮中小型工業企業貸款周轉金的作用,擴大企業貸款周轉金覆蓋面和利用率。支持銀行開展應收賬款、訂單、知識產權等抵質押貸款,滿足民營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分別負責)
?。ㄊ┲С终咝匀谫Y擔保機構發展。組建政策性擔保集團,充分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鼓勵擴大擔保規模,提高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對民營企業的擔保能力。創新擔保方式,按照政府引導、企業化運作模式,采取保、投、貸等方式支持企業發展,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積極爭取國家擔?;?、省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等政策,提升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經營能力。(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
四、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ㄊ┲С謩撔缕脚_建設。支持“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一體化發展模式和應用類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根據一體化發展模式和應用類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規模和投資額,給予其實際投入10%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補。制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管理辦法,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在我市投資(含租賃)自建或與校所合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集聚科技人才、轉化科技成果、孵化科技企業等科技服務功能的新型研發機構(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等),并根據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交易、新注冊和入孵科技企業、新增加大學畢業生創業就業等功能性指標,進行年度績效考核,按照運營投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運營獎補。(市科技局負責)
?。ㄊ模┡嘤齽撔滦推髽I。實施“雛鷹計劃”,對符合條件的初創科技型企業給予30-100萬元經費資助。實施“展翅計劃”,對通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初創企業,擇優給予股權融資、貸款擔保等科技金融支持。實施“瞪羚計劃”,對符合哈爾濱市“4+4”現代產業體系、具有跳躍式快速發展態勢的高新技術企業,擇優給予資金扶持。鼓勵大型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共享資源,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培育、推廣一批融通發展新模式和典型示范企業。開展“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對新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分別負責)
?。ㄊ澹┲С中K_展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支持在哈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我市企業需求,開展“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對科技成果在我市企業實現轉化并產業化的在哈校所,根據其新增稅收貢獻,給予校所成果轉化團隊不超過100萬元資金獎補。(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ㄊ娀R產權管理。對新注冊中國地理標志商標和中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社會組織和新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兩項獎勵不重復享受。對進入國際市場注冊境外商標的企業給予補助,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企業主持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且國際標準為國際標準化組織已批準發布、國家標準為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已批準發布、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為已在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對參與制定、主持修訂及參與修訂上述各級標準的,按照同類標準制定獎勵額度的60%、50%及30%給予獎勵。對參與制修訂標準并已獲得省財政資金補助的上述項目按50%給予獎勵。(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負責)
?。ㄊ撸┲С制髽I數字化和智能化改造。提升重點企業產業鏈、供應鏈競爭力,對年銷售收入同比增長20%以上的成長型制造業企業和年度實際完成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數字化、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年度實際完成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支持企業數字化、智能化工廠建設,對制造業企業新建固定資產總投資500萬元至2000萬元數字化、智能化工廠項目的,按照項目當年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市工信局負責)
五、支持企業人才培養和創新
?。ㄊ耍┲С制髽I人才創新發展。對民營企業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財政給予建站資助20萬元,同時將省財政補貼市財政部分直接補貼給企業。進站博士的科研項目符合哈爾濱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經評審,可給予每人5萬元科研補貼、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補貼(已申領過相關補貼的不重復享受),生活補貼發放不超過3年。(市人社局、市科技局負責)
?。ㄊ牛┲С制髽I加大人才培養力度。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與高校合作建立畢業生實習實踐基地。對經批準設立實踐基地的企業,按其接收高校畢業生人數,給予企業每人每期500元補貼,用于所接收實習學生的保險、交通費及餐費補助,實習時間不少于10天。加強民營企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被評為“哈爾濱大工匠”的民營企業技能人才,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認定為首席技師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萬元,認定為技術能手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萬元。對被認定為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給予經費補助5萬元。(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總工會負責)
六、服務保障
?。ǘ┩晟乒卜阵w系。鼓勵支持在我市投資建設綜合性和專業性互聯網平臺,并推動企業應用互聯網平臺實現產業升級。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上云”,并按照年度與平臺交易實際發生額的70%、60%、50%連續三年分別給予補助,年度單戶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對業績突出、示范帶動作用強的市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在提供政策咨詢、服務企業發展、加強行業自律、實施行業管理、參與行業標準制定、推動招商引資等方面發揮作用。(市工信局、市直各行業協會聯系部門分別負責)
?。ǘ唬嫿ㄓH清政商關系。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建立市、區縣(市)、鄉鎮(街道)三級領導掛點服務重點企業制度,推動各級領導干部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搭建線上線下政企溝通交流平臺,依托市政府門戶網站,建立市級跨部門涉企政策“一站式”網上發布平臺,解讀政策,答疑解惑;建立“服務民營企業市長直通車”機制,由市領導牽頭推進單一職能部門無法解決的企業難題,并限期辦理完成。建立市、區縣(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與企業家面對面協商機制,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并協商解決有關問題。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執行機制,在制定涉及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相關政策時,充分征求企業、有關協會商會的意見。(市工信局、市營商環境局、市投資服務局、市直各政策制定部門分別負責)
?。ǘ┍U掀髽I合法權益。著力建設“法治哈爾濱”,嚴格規范涉及民營企業及企業家案件的法律處置程序,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綜合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措施,加快企業債權實現。保護企業知識產權,落實以企業為主體的知識產權保護重點單位聯系制度,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審判三審合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職過程中,要充分保護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保障企業合法經營。對涉案民營企業家談話,要嚴格履行相關手續。要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各類壟斷經營、欺行霸市等問題。(市紀委監委、市委政法委負責,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ǘ┘訌娸浾撘龑Ш褪痉兑I。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處置機制,主動解讀相關政策措施,穩定和改善市場預期,提振民營企業家信心。廣泛宣傳民營企業先進典型事跡,營造尊重、保護、支持企業家的濃厚氛圍。定期組織召開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座談會,專題聽取企業家意見建議;定期組織召開全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大會,推動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工作開展;建立民營經濟表彰制度,繼續按照相關規定組織開展市級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評選表彰活動。(市委統戰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工商聯、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
?。ǘ模娀U洗胧?。發揮市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統籌推進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持續推進民營企業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創新活動方式,推動黨建工作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有效融合,助推企業高質量發展。建立并完善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統計體系,定期發布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統計數據和監測分析。加強對區縣(市)和市直各部門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落實情況的監察,對政策執行不到位、對民營企業反映的合理合法訴求辦理不力的依規依紀予以問責。(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工信局、市統計局、市直相關部門分別負責)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各相關部門要在本意見出臺后7日內,制定相應實施細則,并做好政策解讀和推進落實等工作。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